葫芦岛市教育基金会文件
葫教基金会[2017]5号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圆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为协助落实省市政府教育扶贫相关部署,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葫芦岛市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金秋助学圆梦”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17年在我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子女;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拟资助50名,一次性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
三、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向其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校推荐、公示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批。
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所需材料
金秋助学圆梦活动资助金申请表、家庭困难证明(须由县市区民政、教育部门盖章确认)、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五、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高中务必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基金会。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丽君 张伟楠
联系电话:3101180 15642868808 18698940676
附件:
1、2017年“金秋助学圆梦”活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7年“金秋助学圆梦”活动资助金申请登记表
葫芦岛市教育基金会
2017年7月20日
2017年“金秋助学圆梦”活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连山区 | 2 | 市一高中 | 3 | 市七高中 | 2 |
绥中县 | 10 | 市二高中 | 3 | 市八高中 | 2 |
建昌县 | 12 | 市实验高中 | 3 | 市九高中 | 2 |
兴城市 | 8 | 市六高中 | 3 |
|
|
建昌地区共有12个名额,希望各位家长认真对待,可向所在学校咨询,或者拨打上面的电话咨询!
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hldedu.com/Public/attached/file/20170721/20170721023803_97833.docx
建昌人都在看:
-END-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